土地法34 1執行要點
一、數宗土地或建物併同出賣未記明各宗土地或建物價金,致無法主張優先購買。·二、就應得對價、補償及買賣條件等私權事項有爭執,並附具已向法院起訴文件。,一、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(以下簡稱本法條)第一項規定,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(以下簡稱建...
一、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(以下簡稱本法條)第一項規定,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(以下簡稱建物)為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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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內容解析
一、數宗土地或建物併同出賣未記明各宗土地或建物價金,致無法主張優先購買。 · 二、就應得對價、補償及買賣條件等私權事項有爭執,並附具已向法院起訴文件。
法規內容
一、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(以下簡稱本法條)第一項規定,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(以下簡稱建物)為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就共有物 ...
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探討
(一)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 第3點 · 本法條第1項所定處分,以有償讓與為限,不包括信託行為、交換所有權及共有物分割;所定變更,以有償或不影響他共有人之利益為限;所定設定 ...
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
﹝1﹞ 本法條所定優先購買權,依下列規定辦理: (一)他共有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五日內不表示者,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。他共有人以書面為優先購買與否之表示者,以該表示之通知 ...
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有哪些?【多數人欺負 ...
1.多數決有償讓與對象不得為共有人之一. 根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的規定,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 ... 4.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... · 7.共有土地多數決處分登記駁回
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
一、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(以下簡稱本法條)第一項規定,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(以下簡稱建物)為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 ...